第八章我國相關政策及法令的分析
379
@但限制「陸資來台」的問題則進反TRIMs協議。
^羅昌發,贸易關係之法律問題,頁286,台北:月旦出版社,1994年6月初版。 @例如依拽大陸加入世汴贸易組織的協議,將在兩年内逐步開放外銀經哲外匯業務, 五年内間放所有人民幣業務。
©「陳武雄:石化廠登陸投资時不我予」,工商時報,2000年10月6日,16版。I第五章丨兩岸法令對立下投資保障協定的必要性
◎投資項目一一你丟我檢?
◎    W接投資算不算?
◎投資保障協定的作用一一取代所冇大陸地區的相關法令?
◎    「江八點J贊成簽訂民間投資保障協議?
◎投資保陣協定應冇的内容一一兩個層次、四個巫點第九車兩岸法令對立下投资保陣協定的必要性
383
第一節兩岸法令在理念上的對立
一、投資項目——你丟我撿?
以前,台商到大陸投資最多的就是成衣、製鞋、傘具等等輕 工業,或是高污染、低附加價值的傳統夕陽工業,一開始,大陸 也是來者不拒,但是近幾年,情況開始改變,大陸己經不再是 「你丟我撿」,而是歡迎高科技、高附加價值的電子、精密機械 甚至是晶圆產業,那麼,兩岸的法令是怎樣規定的呢?
大陸在「台資法」第7條第2項、「台資法細則」第6條及 ^台資規定」第4條第1項均規定,台商投資項目應符合產業政 策要求或經濟、社會發展方向,「台資規定」第4條第2項也規 定投資優惠應給予高新技術和出口性台商企業,在其他專門性台 商投資法令中對投資產業類型別均有許多特別規定(詳見本書第 五章)。
配合外商投資企業法中的相關規定,例如「指導外商投資方 向暫行規定」、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」來觀察,可見大陸鼓 勵台商向技術、資金密集性產業項目投資,近年的西部大開發也 鼓勵台、外商將資金投向基礎性工程建設,加上近年來「國民待 遇」的呼聲日高,大陸方面有漸將優惠政策往產業項目及地區傾 斜的趨勢。
因此,大陸整體的產業政策在於引進技術含量高、生產先

向您推薦:省油器  玻尿酸  省油加速器  

極大化之一階必要條件
流通事典264
最基本的目的
開放銀行業登陸
兩岸金融往來大勢所趨
意志本位
進入新欧洲 二〇
進入新欧洲 二一八
特殊法令
菏蘭 二 一九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叮嚀 的頭像
    叮嚀

    運輸實用說明

    叮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